【文字】關于印發《陽高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一步推動政府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政府工作實際,起草《陽高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二、形成過程
(一)按照程序,征求了縣政府各部門的意見建議,并根據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
(二)縣司法局進行了審查。
(三)修改完善后,分別呈送縣政府縣長、副縣長征求意見,最后再進行了修改打磨,形成了提請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的《陽高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三、主要內容
《陽高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共八章四十六條。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規則。
2.縣政府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山西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3.緊緊圍繞省市奮斗目標,在縣委領導下,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清廉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奮力譜寫陽高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4.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胸懷“兩個大局”、牢記“國之大者”,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政府工作全過程各領域,確保中央大政方針及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實。
(二)組成人員職責和政府職能
1.縣政府由縣長、副縣長、縣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縣政府實行縣長負責制。縣長領導縣政府的工作。縣政府各部門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及縣政府的決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在本部門職權范圍內開展工作,全面履行相關行政管理職能,統籌研究部署本領域本行業工作,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
2.縣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
(三)工作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2.堅持人民至上。
3.堅持依法行政。4.堅持科學民主。
5.堅持守正創新。6.堅持清正廉潔。
(四)監督制度
1.接受上級政府和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2.接受監察機關的監督。
3.接受社會各界和新聞輿論的監督。
4.認真傾聽人民群眾建議、意見和要求,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五)會議制度
1.縣政府實行縣政府全體會議和縣政府常務會議制度。縣政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須經縣政府常務會議或者縣政府全體會議討論決定。
2.縣政府研究、協調工作事項時召開縣長辦公會議或縣政府專題會議。
(六)公文處理
1.對各鄉(鎮)政府、縣直各部門向縣政府報送公文內容、程序進行規定。
2.明確了縣人民政府發文的簽發流程,規定了各流程的辦理時間。
3.明確了縣政府及各部門要精簡文件簡報。
(七)工作落實
1.自覺對標對表,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
2.縣政府各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確保政令暢通、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履職盡責,主動擔令行禁止。當作為,細化任務分工,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
(八)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
1.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2.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
3.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4.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
5.弘揚偉大建黨精神。
6.進一步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機制。
解讀單位:陽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咨詢電話:0352-6622212
咨詢地址:陽高縣轅門街06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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