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貫徹落實。
(二)擬定并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并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完善并落實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續接辦法,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并組織實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做好全縣就業工作,保持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統籌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我縣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工作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辦縣人大常委會和縣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職責(含公務員調配、工資福利職責),劃入縣委組織部,表彰獎勵和評比達標表彰等職責予以保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劃入縣教育科技局,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職責予以保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管理服務等職責,劃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以及醫療、生育保險基金監督職責,劃入縣醫療保障局。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與縣教育科技局有關職責分工為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畢業生就業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縣教育科技局等部門擬定;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科技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