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高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地方性法規立法規劃工作和提出發展戰略建議。
(二)承擔涉及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縣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承擔道路、城市客運從業人員資格認定。指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與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指導水路運輸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機動船和電瓶船檢驗、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應急救助、通信導航、船舶與渡口設施保安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和責任認定。負責全縣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六)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省級、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縣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擬訂公路、水路、城市客運有關規費政策并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七)按規定權限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按規定權限組織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工程交竣工質量鑒定。按規定權限指導和組織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路政、監控、收費、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協調全縣突發公共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的建設管理;參與交通戰備工程設計評審、竣(交)工驗收工作。
(九)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組織和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科技開發、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等工作。
(十)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涉外工作和引進外資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